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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校外比賽成績優良獎勵要點」辦理。

二、依前開要點規定,申請資格需符合「本校在學學生,於參賽前經本校師長推薦以本校名義參加政府機關、學校舉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獲獎者,始得申請獎勵;代表本校參與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或教育部、教育部體育署及各單項協會主辦、指導之全國大專運動聯賽者,於賽前需經本校學生事務處體育室或課外活動指導組核准,始得申請獎勵,以個人報名參賽者不予受理。」,且「主辦單位提供獎金者,本校不再核發獎勵。」

三、旨揭獎勵要點及申請表(含體育賽事推薦表)如附件,請學生自行下載使用、填妥表格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,並於113年5月31日前送學務處彙辦,逾期欠難受理。